論文研究計劃口試及相關規則
一、依據「東海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學生修業規定」訂定之。
二、本系碩士班研究生開始進行碩士論文前,需於研究所一年級第二學期結束時確定論文指導教授,並於學期結束後二星期內交回「論文指導教授同意函」,由系主任簽名後確立指導關係;若因故更換指導教授,需向所上重新提出申請。
三、申請論文計畫書審查:
1. 申請碩士學位論文口試前,須完成論文計畫書;論文計畫書需包含題目、摘要、緒論、研究議題、文獻探討、研究方法(含研究設計)、參考文獻等部分,始可申請碩士論文計畫書口試。
2.
日期 : 2018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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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 : 東海大學企業管理學系